近日,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海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《方案》”),明确从2022年4月1日起,海南省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全省范围内统收统支。
此外,海南省省级统一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算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编制、省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省级基金预算,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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